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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6 转:为山西奴工事件引咎辞职声明对山西奴工事件负责,引咎辞职声明
2007-06-26 南方都市报A30版 山西奴工事件曝光以来,国内群情激愤,高层轮番震惊,民众纷纷通过互联网要求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下台谢罪。但山西衮衮诸公,官惜前程,吏忧后果,至今无人肯辞。这样不负责任,显然无法给民众一个交代,既然山西地方官吏都不肯辞职,我这个外省人看不下去,干脆,他们不辞职我来辞职好了。 我虽是一个普通公民,没有任何官职,但我是宪法规定的国家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是人民的一员,所以我的权力比那些山西公仆大得多。仆人犯了过错,身为其主,我管束无方、制裁无力,放任恶仆祸害乡里、鱼肉万民,由我出面承担责任也是天经地义的。所以,该为山西奴工事件负责、引咎辞职的不是他们,而是我。若继续恋此虚衔,拿自己当国家主人,装模作样指点江山,必将为天下所笑。
在此我宣布:从今日起,本人辞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人的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人 等闲之辈
2007.6.18
(发表于猫眼看人,本报有删节) 插播:收到一封信今日收到Z来信一封,报告“好消息”。
写信人的公公、丈夫、儿子死于2003年洪灾,还有两个女儿。时间过得真快,当时二女儿才上四年级,现在已初中毕业了。
几年来先后请几个朋友给过她们一点帮助。大女儿考上中专时曾写信希望能得到学费,但我没有回应,一年几千块不是我能力所及的。
不知她们这几年是怎样过来的。去年就是她们给我寄了一麻袋粉皮。
“好消息”我却不当好消息看,我怀疑大女儿中专毕业未必能找到工作,又怀疑小女儿考不上高中。我真是悲观。
有些曾帮助过这家的朋友已经没有联系,立此存照,多少算个交待。 June 22 女人和猫:胖胖近况很长一段时间,胖胖是我家的第四公民,这并不是歧视造成的,而是由于它自己的个性。在和人建立良好关系、为自己保证稳固生活支持系统方面,它做得很不成功。许多时候,它那无动于衷的样子都让我很郁闷:我为什么要养你呢?你有什么理由一定要和我呆在一起呢? 我的这种质问肯定包含着作为豢养者的自负寡情,重点是:我是可以抛弃它的。 但是,其实,我一直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会把它送走。也许像在男女关系中一样:看似认真地决绝,其实只是对关系失望并发出改善的询唤。 千真万确,在我发出送猫信号的当天,它就变得可亲多了。我不相信第六感,我的眼光也没那么主观,只能说,它其实是在进步。 而且,确实也没人要它,这就把问题解决了:它呆在我这是宿命,我们都必须在这个前提下共同相处。这也和男女关系一样:如果确实不能分手,只有往好里过一条路。 一个巨大的变化是:它不再装聋作哑。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它是聋子,因为它对我的呼唤从来都毫无反应,耳朵都不会转一下。但这时候,它开始明白“胖胖”是它。唉,这只能说明,它确实曾经很笨。不过,我更高兴的是,不必为它是残疾而悲哀。 某天下午,我靠在床上看书,没有声音,一下子,它就跳到我身上,看着我,抓着我。我俩都一动不动,迟滞对它来说是常态,对我来说则是出于一种忐忑:生怕自己惊扰了它,扫了它的兴,过早结束这一时刻。越告诉自己不要动,就越想动,毕竟被一只这么沉的家伙压在肚子上并不是很享受的事,为此不得不提醒自己:保持镇静…… 这确实是小小的美好的时刻,两个个体之间相互感觉,相互试探。我忘了自己是否试着摸了摸它,然后发现,这家伙也会打呼噜——猫只有在和人相处很惬意的时候才会打呼噜。是非常轻微的那种。 好像过了很久的时间,它又一下子无声地跳开了。 我怀疑我俩都为这件事而感到有些害臊。但是,总之,此后,事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它仍然是个唯我独尊的家伙。想要它陪你玩是不行的,它会有一会毫无反应,然后趁你不注意,一下子跑走,丝毫不顾你的面子。但它开始找我玩:几乎很准确地,每天一次,跳到身上,呆上那么五十分钟。它掉毛掉得厉害,我浑身上下地替它按摩,搓出一团团白毛,搔下巴的时候,它的脑袋往后仰,表示很舒服,很舒服。 在这种很舒服的时候,它会嘶嘶哈哈地轻轻叫上几声,同时紧紧地抓我——疼得要命。然后,等它做出决定:已经够了的时候,它还是像以前一样,很干脆地掉头而去。 我的脖子胸口被它抓出了好些血痕,唉,可怜天下父母心。 但也有很多时候,我会感到被它欺骗:它跑过来吸引我的注意,看起来像示好,其实不是:只要我一动,它立即就往厨房跑,原来,只是为了提醒我该开饭了,欺骗我的感情。 除了要吃饭的时候,它不吵不闹,不缠人,不乱跑,不搞破坏。晚上是两只小猫的狂欢时间,它们在屋子里像两块活的大石头似的乒乒乓乒乱冲乱滚,它只是冷眼旁观,咪咪把它当跳马一样跨,它也没啥反应。 因为,对它来说,睡觉才是正事,为这件正事,它得花上很多功夫,嫌热它就躺在地板上,要舒服它就上床,总之一定要保证睡得没有一点遗憾。既然我俩的关系大有改善,它也就乐于和我同床了,有一晚,我老觉得一只脚像穿着毛袜子似的热烘烘,醒来一看,它正抱着那脚呼呼。 于是我小得意: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哦。 我乐于研究如何使猫更幸福。一直惦记着它离家出走的事,琢磨着:既然它想出去,我也不该总拘着它是不是?我带它出去逛逛不就得了?而且,我承认自己虚荣,幻想着在院子里遛猫的风光:一路迎接人们惊讶的注目,然后找个长椅坐坐,让它在脚下抓抓小虫,打打滚,多么惬意的画面。这个计划就算两全其美好了。 于是,某天下午,到宠物医院购得最小号狗绳一根,还是迷彩色的,回家就给它穿。 它当然是不要穿,猫的骨头很软,看似带子已经捆紧了,翻个身就松掉。我只好捆得更紧,看它已经被五花大绑,就兴致勃勃准备带它下楼。 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不要出门,死活抓着门框不撒手,抱到楼道里,还不肯下楼,下了楼,还不肯走路。这太让人气愤了:要往外跑的不是你吗,这根绳还花了我十块钱! 于是,我死活拖着抱着把它弄到目标长椅边,放下它准备享受下黄昏的清爽。没想到,它一脑袋就钻进了长椅背后的一丛灌木,我赶紧扯绳子,它一下子就脱开了。 那是一丛蛋糕型的灌木,规模很大,高足一人,底部目测直径足有两米,密密麻麻,人绝对钻不进去。在这之前,我从没注意过这玩意,更没想到它能给我惹麻烦。这会,讨厌的胖猫藏身在里面,而我怎么才能把它弄出来呢? 它藏在灌木丛深处,不动也不吭声,我在外面转着圈,蹲在地上,不停地跟它说话:胖胖,出来,胖胖,出来,胖胖!!!!!!! 这个死家伙又装聋,一个劲地装聋,只偶尔换换脚。如果有根棍子或者一把猫粮可能能把它弄出来,但没人帮我,绝对不可能留它自个在外面。 ……………… 住一楼的人若听到一定觉得我很白痴,天暗下来,长椅边的灯都亮了,简直是太焦虑了,我必须在天黑之前把它弄出来。 毕竟,我是人,还有人的心狠手辣。我转了几个圈子,终于看准了一个角度,似乎手臂可及。于是,我趴在灌木根边,坚决地伸出手,果然抓住了它的一只爪子。然后,我不留一点时间,立即往外拖。 它大叫大嚷,死命往后挣,一只体重十多斤的猫还是有些力量的。但我告诫自己:绝对不能松手。我咬牙切齿……就这样,隔着灌木丛拔河,一点点地,它被拉出来了,可是,就在这个时候…… 嗯,就在这个时候,一根灌木枝卡在了它的脸上,拉不动了,而且搞得它看起来很难受。没办法,我只能冒险,抓住它的爪子抖一抖,幸运地摆脱了那根枝子,而且这家伙并没有趁机咬我一口。 终于,它被我拉出来了,立即瘫倒在地。我一把抱起它就往家走,路上留下我的誓言:以后再也不带你出来了! 这件事彻底打碎了我和它一起外出探险的美好愿望。我只能想:既然如此,圈你在家就怪不得我了。 但它并不是这么明白事理!就在前一会,半夜下楼扔垃圾,没留神,它就趁机偷溜出去了,不过,一定是刚出去就明白大事不好,又守着门又哭又叫…… 我不得不严肃地和它谈了谈:以后咱们不出门了好嘛?外面不是你能去的,知道吗? 知道不知道知道不知道……它沉甸甸地趴在我身上,用那对大蓝眼睛回答。 June 17 秘密,秘密,秘密
“说出你的秘密”是我心目中最了不起的网络帖子,它是无数人的集体创作,许多人顶着公用马甲在这个帖里说出她们一直保守的秘密,许多人参与讨论,表达震惊、困惑、同情理解,也有谴责批评
“说出你的秘密”是我心目中最了不起的网络帖子,它是无数人的集体创作,许多人顶着公用马甲在这个帖里说出她们本不打算告诉任何人的秘密,许多人参与讨论,表达震惊、困惑、同情理解,也有谴责批评。那个帖是一部只能生于网络,在其他地方绝对出现不了接触不到的人生人性大展览。 在我看这个帖的时候,看完它要花几个小时,后来它变得无比长,据说要两三天才能看完。再后来,它消失了——可恶的网站!他们不懂得秘密的价值。 那个帖非常吸引人,但它完全不能令人快乐,秘密总是沉重的,有些甚至惨烈,秘密背后的女人心……当时我差点流了眼泪。 绝大部分参与者都是年轻女人,天涯时尚资讯本来就是一个女人大本营,那里的网友彼此都以JMS(姐妹们)相称,一片友爱温情相互支持的气氛,这是女性环境的典型特征。当然也有口水仗,嘲笑讽刺,群殴,互揭丑闻,显示出一些集体性的症候,但总的来说,和其他论坛相比,时尚资讯远离粗暴、辱骂和冷漠,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姐妹情谊的世俗版。 许多人依赖这个论坛,声称JMS是她们最信任的人。所以,在这个论坛上讨论的主题,远不仅限于“时尚”的狭隘定义,而是涉及到年轻女性生活的各个方面,自然也包括性和情。有一些话题似乎永远讨论不完,常说常新,例如婆媳关系、相亲、猥琐男、室友、婚礼该怎么办、房产证该写谁的名、第三者、暧昧关系、暗恋……我想这个论坛的女性主导和它对女性生活的关怀是催生秘密长帖的基础。 而且,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发明了公用马甲,它的保密性非常强,不但没人知道你是否是条狗了,连哪条是哪条都分不清。 当然,还有论坛的表形样式:回复都集中在一个帖子里,在持续的讨论中话题不停地繁衍延伸,而且会不断在浮上首页,方便追踪并吸引更多人参与。发起话题是邀请,发起者可以只有疑问,不一定要有什么特别的心得,只要他的问题能引起人们的兴趣。然后,帖子就开始生长,不停地繁衍延伸,直至无穷长。这个无中心的过程可以非常真实地反映出,什么是人们真正关心和想谈的。 在网上晒秘密和晒工资、晒衣服不一样。一样的是都出于现实生活中实现不了的表达欲,想验证自己在人群中的比较状况,但晒工资和晒衣服多少有些夸耀的意思,想得到赞美或羡慕,晒秘密则是为了给秘密一个出路,心里千回百转的,现实里却绝对不能说。 很多事说出来非常难,难的程度因人而异,这种时候,说出来需要一个激发,以及一个自我突破。话题的集体性就给了人这些动力:看,别人已经先说了,我也可以试着说一下。于是,人们聚在一起,越说越多。 为什么要在网上说:网络是个安全的大树洞?但为什么不是自言自语或投寄一封没有地址的信?区别在于论坛虽然是虚拟的,但它仍相当于一个讨论会,在这里你的话有人听,而不是真的像投入树洞一样没有反响。说的时候知道有人在听,这样的时候,说出来才有价值,何况是当事人认为非常重要的秘密。 这种时候,说是一种释放、压抑的自我治疗,和对秘密的去魅。前一种功能也许类似告解,但比告解要畅快得多,因为不需要忏悔。道德总是给人太多的压力,能抛却道德压力太好了。后一种功能则是通过说—听—评的机制实现的,当秘密不再专属于一人的时候,它在心理上的压迫性就小多了,而且人会发现:原来秘密并没有什么,日光之下无新事,还有人和我同病相怜或比我更可怕骇人。 我从来都认为,不能说的事就是有问题的,所以,就应该把它说出来。 大部分秘密和性有关,其中有一些,因为和性道德冲突,害怕暴露会影响生活,所以只能成为秘密。但这性道德未必是公认的性道德,而可能只是当事人自己及其身边人道德,所以,这些秘密与其说涉及道德问题,不如说,它们只是人的有限性,和人的困境的反映。比如,一个人的秘密是自己不是处女,另一个人的秘密是堕过胎,第三个人的秘密可能是背叛。这些秘密背后的道德问题,有其共性,也显示出性道德边界的差异有多大。这种差异的存在,我觉得最能说明的是两件事:我们对于世界的广阔程度不同地无知,以及,我们都是这么严重地受制于自己的环境。 可以按照所涉道德的坚硬程度给这些秘密分类和排序,最不足道的可能是:非处女、手淫、在伴侣之外的性幻想,中间是出轨、多性伴、一夜情、畸恋、同性恋,最严重的可能是金钱性交易、乱伦,等等,不能穷尽。其实对所有相关道德的批判都早就有了,但是人们不同程度地,没办法用这些批判武装自己,没办法建立个人的道德自洽。只是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只公开允许一夫一妻、永恒、非交易、异性恋关系的世界里,而且这个世界对女人的性道德更多压迫。 每个人都想光明正大、身心一致,一帆风顺地生活,但基本不可能。关于性的道德体系非常混乱,很多荒谬,而且,总是和人的实际作为脱节,越来越脱节。看不到这一点,就会以为是自己的错——在“好女人”的神话压迫下,女人总是很容易自责内疚。 比如这个: 我很恨自己,以前年少轻狂,被爱伤害后玩世不恭,和十几个男人发生过关系,抽烟喝酒玩过一夜情,做过5次人流,得过一次性病......现在长大懂事了,真想死了算!我现在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同事心中的好伙伴,领导身边的得力助手,男友心中的乖乖女...... 男友向我求婚,我怀疑自己是否还能生育,5次药流还有妇科病,为此我恐婚。这是我所有隐藏在心中的秘密了,谢谢这个网站能让我说出来。我是否还有机会做个好女人??? 而且,我们总是那么无力——超越包围自己的世俗?父母?伴侣?但女人怎么能孤独地生活,不要营造别人眼里的幸福,不去建立和维护一个关系呢?要解脱就要有放弃和承担,但都需要能力和资本,如果没有,就只有活受罪。 比如这个: 我现在跟3个男人在一起,他们3个都不知道有另外两个人的存在,他们都在不同的地方,我不是想踏几条船的。一个我最爱的,但是家里很反对;一个条件很好,但是他家里不喜欢我;一个我对他没多少感觉,但是他有钱。为什么天要这么对我?他们3个都有好有不好,我最爱的那个也是最爱我最疼我的,没有一个人会像他这么爱我的了,但是家里特反对,才使我搞到现在4个人的局面,烦死了,不停地撒谎,我好辛苦。 很多人自认为有罪过,伤害了自己的伴侣,但我却觉得她们是受害者,秘密就是受害的证据。 所以我特别喜欢这个帖,它让有秘密的女人相互连接,它让人看到女人的痛苦真相,而且,说出来就是对秘密的反抗,这是一种行动,即使是不自觉的。 我的秘密似乎比较少,我比较爱说,甚至可能在有些人看来太爱说了。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我讨厌秘密。——还没讲到的一点:按我的理解,女权主义反对公私划分,反对将某些事情打入私领域造成的对女性的压抑,而且认为对公私领域的活动应该通行同样的标准(“个人的就是政治的”)。但是,我还是有不敢说的,像肚子里的异形一样经常导致不适甚至痛苦的。不说的原因是,我非常清楚,我所处的环境同样有谴责受害者、对女人不友善的因素,说出来会招致我不想承担的麻烦,虽然我很仇恨这种可能性。我总想:总有一天,嗯,我会全都说出来,不过不是现在! 所以,说出来不是错,不说不是错,错在秘密产生的原因。 幸亦不幸,我们仍有愤怒(这则新闻,一直都不敢看。)
以国家名义捍卫文明底线
2007-06-16 11:10:38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社论
山西黑砖窑奴役、虐待工人事件,点燃了举国上下普遍的义愤。昨日,国家主席胡锦涛、总理温家宝及其他国家高层领导相继就此事作出重要批示。截至昨日上午,山西、河南两省通过专项行动,共解救出了468名黑窑工,目前行动仍在继续。这一数字,从侧面验证了这场灾难的规模。这一场人道的危机,以愤怒的民意推动,正演化成高层意志主导下的政治行动,要以国家名义,捍卫文明底线。
这些天,我们亲见愤怒在全社会、各阶层燃烧。这人道的愤怒当中,也有敏感的抑郁,也有现实的忧心,还有难言的忌讳,但都无须掩饰。如果这愤怒,仍要克制,仍要掩饰,仍要辩证地指导,要么是社会的底线已经完全失去,要么是社会根本就没有底线。
这些燃烧的愤怒,是社会底线失守的普遍疼痛,是进步幻觉中蓦然惊醒的惶骇——我们以为自己在向文明飞奔的路上,却发现竟是赤膊上阵,羞愧难当。社会尚未剥夺殆尽的羞耻感,是它仍然活着的生命自证。我们不能阻止它感到羞耻和愤怒。
今日的局面,定要有人负责。这不容含糊,也无从商榷。许多人议论,许多人分析,写下各种各样的理据,要为事件找到出路。可是,这不是一道复杂的社会分析题,只是一道简单的文明判断题。那些普遍的愤怒,已经标定底线,也给出答案。
社会创制法律,每一个乱法者都要伏法;公民委托政府,每一个玩忽职守者都必须解职。这是社会恢复秩序、维系信心的基本前提。在这场人道灾难中,无良的黑窑主、暴虐的包工头、邪恶的拐骗者、凶残的打手,一个也不能宽恕。还有那些官员,散漫的、失职的、贪腐的、丧失责任心的官员,没有理由强奸民意,霸权占位,必须接受道义的谴责与政治的追惩,以及民众和法律的问责。
可我们的社会显然缺乏信心。甚至,这份无望的压抑,本身就构成今日愤怒的大部分。虽然这无声蔓延的愤怒,并未站定在公共舞台上朗声发言。可如果这澎湃的愤怒,仍要领受虚词和周旋,仍要观看敷衍和推脱,我们的政治恐怕会变成闹剧。
我们努力呈现这压抑而扭曲的愤怒,只因感念社会前进全赖真实。尽管这真实,常常令人不悦。今天的事实,是只有政治高层确认的愤怒,才可以成为驱魔降妖的真实的愤怒。那么多失子家庭的父母悲呼,他们目睹暴行,直击残酷,他们的忍耐近乎悲壮。那么多民众同心呼应,他们痛斥践踏人权的恶人,更厌恨辜负民意的官员,他们的忍耐同样近乎悲壮。这种忍耐,本能地在渴望一种起码的政治尊重。现实需要回答他们,他们的忍耐是因为坚信,坚信这个制度仍在不遗余力地修复,修复他们因愤怒而塌陷的信心。
在国家与公众之间,我们需要重申一些常识。个人之恶,从来就不曾消亡。国家之善,即在于以公共名义,遏制个人之恶。不得不承认,黑砖窑累积的罪恶,最刺人耳目的,并非个人之恶的极度暴虐。而是那些接受公民委托,担当保护之责的官员,如何背信弃义,如何临阵脱逃,如何自私自利,将垄断的公权败坏成公民权利的惨剧。
为骇人的山西黑砖窑写下结语,只能是个人之恶所叠加的公器之恶。为恶毒的人性,我们只留一声悲叹,为反噬其主的公器,却要喊出大声的愤怒。检讨人性,这是每时每刻的个人修为;检讨公器,却是此时此刻全社会必须要做的工作。
那么多小心翼翼的愤怒,喧腾躁动,他们在彼此交谈,彼此相识。这愤怒必须被听到,必须被理解。在今日的公共生活中,它在等待来自政治的确认和回馈。民愤,以及平民愤,逐渐成为今日中国的政治游戏原则。愤怒,就此成为道义的武器,为民众参与,找到一条委婉的路线。也许要说,不幸的是,我们只有愤怒;也许要说,幸运的是,我们仍有愤怒。
June 14 转一个对女运动员受伤事件的评论
奥运之罪那年夏天跑到潭柘寺行宫过周末,一群人熬夜看申奥直播,宣布出“北京”的时候人人欢呼,又开红酒庆贺,我差点流眼泪,但不敢扫人兴。 老套的感慨:人和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我不相信奥运会能给中国和北京,给我这种普通居民带来什么好处。 我还记得1999年五十周年大庆的灾祸:有一天,毫无通知地,城区被封锁了,有人回不了家被迫住旅馆,这是我知道的,我不知道的是,不知那天有没有急救病人因此死去。封锁是为了庆典预演。从那时候起我就恨死了这些国家活动。我当CCP要搞的把戏全是黑乌鸦,就不信其中能有一只白的不给我们招灾惹祸。 2006年圣诞节前一天我在香港维园闲逛,看到园里工业展览会十分热闹,也买票进去转转。一个小姑娘捧着个盒子拦住我,示意把门票投进去,看我不解,换成生硬的普通话说:支、持、奥、运。 没想到在香港还遇见这等事,大声说:我讨厌奥运会!小姑娘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十分惊愕,我心中却登时大快,觉得好歹享受了下香港的自由。 会场里摆设一架巨大的机器,鼓励观众把写上奥运祝福的乒乓球投进去,起码有五千个。回京后我向香港朋友谈及此事,她撇嘴说:你别以为香港人不傻。 这是对我的小小打击,此前香港一直是我心中的飞地……且不说这个。 时间越来越近,奥运新闻越来越多,其中却有一些不怎么和谐。比如: 3月下旬,地铁十号线工地发生塌方,6名工人遇难。十号线正在加紧施工,它有支线连接奥运村,当然必须在奥运前投入使用。事故不止这一起,死者也不止六个,不过都被当成个别事件,没人把它们联系起来追究背后的深层原因。北京街头的标语说:“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这种话能说给死伤者们听吗? 6月5日,外交部发言人反驳某国际人权组织的报告,说:因奥运场馆建设而被拆迁的居民均得到了妥善安置,“没有一户被迫迁出北京”。无可考证的绝对说法,不过,城北郊区农民针对奥运项目拆迁所举行的抗议行动,早在几年前就有照片为证了。 6月10日,15岁的体操运动员王燕在比赛中摔伤昏迷,颈椎骨折很可能高位截瘫。这个不幸不能全用偶然解释:为了通过这次全国体操锦标赛获得奥运资格,运动员们纷纷拿出最高难的动作。在这样的冲刺中,一个未成年的女孩成了又一个奥运的牺牲品。 6月11日,世界反童工日前夕,一个国际NGO发表报告,揭露东莞的中国奥运特许商品的生产厂家以低工资雇佣童工。一个厂家的辩解很有趣:我们是用了童工,但不是用在奥运产品上。 我想把这些零散的新闻都归结到一个主题下:奥运之罪。 不过,一些西方坏人声称要抵制奥运的压力,看起来正使中国在苏丹达尔富尔问题上的态度有点变化,但我却认为这是个别事件:CCP的强硬是根深蒂固的,奥运的杠杆可不怎么撬得动。 有个坏女人挑拨我对奥运会进行个人抵制,真是击中了软肋:我可是个综合运动会迷,不可能拒看的。于是自我开解:我看的是世界的奥运,不是CCP的奥运。但这样想着,也不免惭愧了,像我转过的一首诗里写的:活着就是可耻的。只因为这里是我的祖国吗? June 13 人必须要有姓?昨日新闻:“《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首次对公民起名作出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按照双姓起名……” 于是媒体报道说:孩子起名可用父母双姓。 这下我晕了。我还以为用什么姓可以自由选择,而且,难道说,人必须要有姓? 我查不到什么法律说中国人必须要有姓或必须随父母姓。婚姻法只说: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身份证证法没有说。中国还没有户籍法。 姓本来是在母系社会产生的,但父系社会特别特别看重它,用它来标记父系血缘。所有的姓都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据说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但黄帝炎帝很可能并无其人,其姓是后人附会的。人群流动衍生灭绝,几千年里,一直有新姓产生,也有姓衰微消失。 既然姓是从来都是人为的产物,凭什么到今天就可以用法律把它固定下来?从此不能再有新姓?只能从父姓母姓中选择下一代的姓?每个人都得有姓?父母或当事人自己,为什么一定要用姓表示对血缘的服从呢? 我觉得,既然公民有姓名权,这个姓名权就该包括:姓什么,以及是否用姓。小时候父母可以替子女决定,成年后子女可以自己重新选择。 这种选择完全可能成为一种反抗,比如对父权规则的反抗:朱迪芝加哥选择用自己的出生地做姓,贝尔胡克斯,把自己的姓名小写。比如对种族歧视的反抗:拳王阿里改掉原来的黑奴姓,突出自己的伊斯兰信仰。还有更酷的:马克西姆·X。 中国的公安部门严格控制人修改姓名。OK,但在进行初始户籍登记的时候,父母总该可以全权决定自己的孩子姓什么或是否用姓?这不会造成任何管理的麻烦。 我一直都想着:如果我有一个孩子,很可能不会让她他用姓。她他是一个独立的人,血统标记对她他毫无意义,她他不是谁的附属品,而且,我特别不乐意用她他的姓去尊崇其父或者我自己的父系血缘。 而且,很重要的是,很多中国人根本就没有姓。 藏族作家阿来,护照上名字写为LAI A ,据他曾说,某次访问美国的时候,女警察看着他的护照,笑得像一座肉山颤抖:竟然有人姓“A”。 阿来不姓A,因为藏族人不用姓。所以,这个可能的法律有大汉族主义的问题。 总之,我反对这个法律对公民姓名权的限制。 June 11 包养,包养,包养一位朋友看了电视节目,和我谈起“十七岁女孩寻求被包养”的事儿,方刚做了这节目的嘉宾,他总结自己的观点:寻求被包养,也是一种权利。 泛泛地说,我同意寻求被包养是一种权利,就像结婚、恋爱、同居、吸毒、赌博、卖淫、自杀,都是权利。但这种泛泛而论很可能是无效的,如果不切合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的话,以及回避这一点:当事人自决并不意味着社会对其免责的话。 这一事件的当事人是一个缺少家庭温暖,被迫过早独立生活,处在贫困、无助中的女孩。在她为改变自己的处境而突发其想的时候,产生了寻求被包养的主意,并且被一个善于炒作的人(北京“月球大使馆”CEO)发现了,收留了,曝光了。随后,在被瞩目中,她为自己的行为发展出了更高调的理由:想去巴黎学服装设计,希望通过被包养实现自己的梦想。 这不是一个适合用“是勇者的选择还是道德的迷失”的二元选择做出判断的故事,除非把绝望说成勇敢,把迷茫说成选择。贫困绝望能驱使人去做的,比寻求被包养更惊世骇俗的不知有多少,而对这些行为的追究,也就不应该脱离贫困绝望的最初根本。 我想对这样一个女孩,谈“这是你的权利”有些凌空蹈虚。这种话有助于帮助她反击各种辱骂谴责,但并未慰藉到她的真实困境。 我想这是我们在谈权利的时候应该注意的有普遍性的问题。再比如:性工作者可以知道自己有从事性工作的权利,但这种知晓如何和她解脱老鸨的压迫,嫖客的暴力,疾病的威胁,以及强做欢颜中的身心分裂之苦的愿望联系起来?如果这种联系中间有太长空白的话,那这种知晓就不足以成为一种赋权,它对当事人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贫困中寻求被包养是一种想摆脱不幸的挣扎,对这种不幸,以及这种挣扎的可能危害,即使我们承认当事人的权利,也不该容忍和赦免该有责任的人(们)的责任。在这个世道,关于责任的追问非常重要,因为我们的社会成员老是像生活在荒漠之中,孤独中自生自灭,而得不到她们的政府,她们的社区应有的支持,这是错的。这种错误,以及对这种错误的认可让不幸总是成为孤立事件,不是当事人的错就是偶然倒楣。而我却觉得,如果说什么声音如今还可说有些价值,还值得就个案一说再说的话,也就是对责任的追问了,因为这种追问,批判,要求,总是还能凝聚一些什么,支持一些什么,以及包含即使现在还模糊的新的建设的可能性。 所以,在我看来,权利思维的价值和活力,不在于它支持了某种散在的个人选择,为它锦上添花,而在于它对匮乏和恐惧的指认,对权利保护制度的批判,用疑问开启思考的方向。 而且,要谈被包养的权利,或者对其寻求被包养的行为进行争议,一个十七岁的女孩绝不是好的样本。她还是一个儿童,非完全行为能力人,理应被监护的对象,她的观念和行为应该受到保护和限制,她不具备谈论和实施被包养的能力和资格。她的这类言行在负责任的成年人世界里,应该被当作不做数。 把未成年人的言行等同于成年人的言行进行审查是错的。尤其是指责,可能会造成他们承受不了的伤害。包养不是光彩事,即使对成年当事人来说,就此被人谈论也会非常有压力,把心智还不成熟,还不能为自己言行完全负责的未成年人,摆在公众面前,要她为一个连成年人都未必承受得了的话题做争议靶子,这样的媒体是不是有些不道德? 当然,如果不是对当事人的做法做直接评判,而是把它当作一种社会征候的表现来谈,我没意见。我更感兴趣的是:这故事为什么能激起波澜。——关于男女关系,制度和观念已经脆弱到了这样,像个严重过敏症患者,被个17岁小女孩刺激了一下,就得打几个喷嚏。 June 07 又转:厦门日记
转:活着是可耻的《活着是可耻的》
长平 写诗是可耻的 说话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做爱是可耻的 吃饭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沉默是可耻的 影射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不知道是可耻的 知道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忘记是可耻的 记住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昨天是可耻的 今天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发财是可耻的 贫穷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在朝是可耻的 在野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他们是可耻的 我们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男人是可耻的 女人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东方是可耻的 西方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红色是可耻的 蓝色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谣言是可耻的 真相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后退是可耻的 前进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出走是可耻的 归来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温和是可耻的 愤怒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抬头是可耻的 低头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白天是可耻的 夜晚也是可耻的 活着就是可耻的 (2007年6月4日) June 04 作业:性骚扰之问,女权主义之解
语言不止是现实的反映,而且,它还建构现实,什么被命名了,什么就存在了,所以“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这句话大不必只被理解为神迹。举个例子,当“性骚扰”这个词被发明出来,“性骚扰”才成了一个社会问题。
性骚扰的事实也许自古就有,《红楼梦》里贾蔷搂着丫鬟亲嘴,按今天的眼光看,是典型的职场性骚扰,但那时不必有这个词,原因是丫鬟根本不被承认有独立人权,不会有人探讨她们是否受到了伤害,社会的关注重点在于人伦妇道,而且,除了做丫鬟这一种很有前途的职业之外,古代的妇女都不出家门,不见男人,基本上,性骚扰发生的概率极小。
后来女人开始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自主独立地和其他人交际互动,这才有了性骚扰作为社会问题滋生的温床,从这个意义上说,性骚扰还真是“社会进步”的结果,不过,女权主义对此有自己的解释,那就是,包括性骚扰在内的发生在公共生活中的性别暴力,是男权在无法禁锢妇女的人身之后发展的新的控制和迫害手段,因此,对性骚扰的发生,当代人没什么可“自豪”的。 但是,很久之后,人们才指认了“性骚扰”,它是女权主义对辞典的贡献。据说,上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女权主义者开始使用这个词,1975年,纽约时报的一篇报道把这个词用进标题,由此启动了“性骚扰”的概念化。曾经,人们认为性骚扰是良家妇女外出工作所必然承担的后果,但人权和女权观念的深化改变了这种认识,重点是:性骚扰是一种基于性别歧视的、侵犯合法权利的暴力。
为什么性骚扰是一种性别歧视,难道性骚扰全部是男人对女人?当然不是,男人也有可能遭到性骚扰,同性也可能相互骚扰。不过,有90%的性骚扰受害者是女人,这个事实让人们不能不从男人和女人的性别,以及彼此间的权力差异上寻找原因,并将性骚扰的根源聚焦于性别歧视。简单地说,如果绝大部分当事人不是女人,那么她就不会遭受到性骚扰,由此可证,性骚扰是由于当事人的性别所导致的弱势状态才发生的。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敢于声称自己彻底消灭了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既然是社会常态,性骚扰多见也就不足为奇了,据美国联邦政府199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有44%的职业妇女说自己曾遭受过性骚扰。
因此,在最早对性骚扰进行法律干预的美国,相关措施都源于其人权法案中禁止性别歧视的规定。
“不受欢迎之性方面示好之举”,这是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给性骚扰的定义。但是,但是,这个定义可能会让有些男人感到困惑或不公平:君子好逑天经地义,三毛当年还说过,有人追求是光荣,如今却被说成是违法犯罪?再说“不受欢迎”如何定义,过度紧张会不会引发“社交恐惧症”……
其实事情没那么简单,也没那么复杂。性骚扰不同于一般的恋慕追求,它是建立在骚扰者对被骚扰者的权力优势,以及拒绝有付出代价的危险,这两个前提之上的,如果被骚扰者说“不”,在公共场合,可能会遭到骚扰者的羞辱甚至更严重的身体伤害;在职业场合,她可能陷入恶意工作环境,被孤立,失去发展机会,甚至被调职、降级、开除。至于“不受欢迎”,这显然是个主观定义,但也并非没有客观尺度,这就是所谓的“理性女人”标准,即按照一个有正常理性的女人的观点,某种行为是合乎情理的还是有冒犯性的,“理性女人”标准保证了对性骚扰的鉴别不会过度敏感或迫害到无辜男人。
但是,即使是这样,反性骚扰法律仍然要求男人必须谨慎行事,一项有效的指导原则是:如果你不肯定某种行为是否受欢迎,那么你最好别做。
还可以谈谈其他和性骚扰有关的迷思:
性骚扰是天然欲望,自然冲动?——否,女权主义认为这是一种蹩脚的借口,没有证据能证明男人的冲动比女人更无法遏制,我们都是社会人,有义务尊重其他人的身体和性自主权,有义务为自己的欲望负责。再说,把男人说成是低级欲望动物,这岂不是在贬低我们的大男人?
女人衣着性感,举止轻佻才招致骚扰?——否,台湾妇女运动的口号说,性感无罪,妖娆有理;龙应台说,你觉得我美丽,可以倾家荡产来追求我,但你不能说我自取其辱;《阴道独白》里有这台词:我的短裙不是邀请……这都是一个意思:女人可以为世界增添美丽,但不表示她出让自己的身体领域,骚扰勿近。
但有些女人穿得那么性感暴露,岂不是先骚扰了男人?——否,服装规则是文化,按我们今天公认的文化,裸奔是不妥,吊带露背则不足为奇,被这些小布片冒犯的,只有九斤老太之属,何况没人强迫你观赏,把眼光移开不就得了? 漂亮女人才遭骚扰,所以骚扰是对女人的肯定?——否,这是对女性心理的曲解,没人会因为被骚扰而沾沾自喜。而且,大量性骚扰并非针对漂亮女人,而是弱女人,小女人,因为她们容易控制。比如我本人,绝对不漂亮,但在我还是一个未成年人的时候,在僻静马路或公共汽车上,至少遭受过20次的性骚扰,导致到现在还有心理阴影。再而且,许多性骚扰传递的并不是喜欢而是恨,目的是让女人受伤受辱。
女人也可能享受被骚扰?——否,在幻想中这确实有可能,但幻想和面对现实遭遇的反应是两回事。性骚扰可不像冰淇淋那么甜蜜,它不是骚扰者为被骚扰者提供服务,后者的自主权受到侵犯,对情势无法控制,真不知道谁会在这种时候还能安然享受。
上面的这些设问并非我杜撰,一直都有一些男性朋友和我讨论这些问题,然而,他们对女性受骚扰的经验和感受,了解得却那么少,后者更令人吃惊。受害是受害者的错,性受害更是可耻,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导致女人不敢,没有空间,说出自己的话,也让男人和女人彼此严重缺少沟通。其实,性骚扰不仅影响女人的生活,还恶化两性关系,而且,它还有普遍的社会后果:降低生产力,阻碍经济发展。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有估计说,性别平等或不平等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15%—20%之间,亚太经社理事会的最新报告说,由于职业机会的性别不平等,亚洲每年遭受420亿至47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所以,这又回到女权主义的基本观点:平等的社会才能更美好。当然,要平等就要有变革,所以,反性骚扰是男人和女人共同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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